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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狗抓着木质的勺子优雅地喝着他的汤的时候,麦加尔低下身将先前扒拉出来的牡蛎翻了出来,碰了碰如同岩石一般的表面,发现已经不再滚烫了,将一个牡蛎捡到桌子上,抽出那把之前用来刨鱼的小刀,麦加尔开始专心致志地壳紧紧闭合的牡蛎口。
当大狗放下手中的木勺时,他成功地撬开了第一只牡蛎。
这时候小刀用来切柠檬都变得很勉强了。
木柴烤出来的原只牡蛎肉很厚,肉是乳白色的,因为缺少调料,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微微黑色的边缘。干净的海洋生存环境让它散发着海洋特有的腥味,有点臭,又有点香。柠檬的清香扑鼻而来,将泛着酸味儿的柠檬汁挤上还冒着热气的牡蛎上,麦加尔抓起半边牡蛎轻轻吸了口——
淡淡海水咸味和鲜甜的的牡蛎汁水吸入口中,动动舌头将嫩滑的牡蛎肉卷入口中——
麦加尔:“……”
TAT。
……好吃得简直要见了佛祖。
麦加尔第一次觉得自己真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悉悉索索地吃干净半边牡蛎,麦加尔抬头,发现大狗正歪着头听自己这边的动静。
那样子真的就像一只毛茸茸又听话的大型犬。
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揉一揉他的头发,却因为手上带着明显的柠檬味,在碰到他的发梢之前就被感官敏捷的男人一把抓住手腕。麦加尔面不改色地将手抽回来,将另一半牡蛎塞进大狗宽大的手中,同时一本正经地教训:“有话就说,别动手动脚。”
……所以其实比起不要脸来,他和男人不相上下。
俩个人一共吃了七只牡蛎,一锅鱼汤,麦加尔喝了一点朗姆酒,大狗喝了整整一大杯。酒足饭饱,身上暖洋洋的。俩个身材并没有哪个比较瘦弱的雄性生物胡乱擦擦嘴,并排躺倒挤在屋内唯一的床上。
麦加尔伸手,混乱拍了拍身边人——大概是拍到了小腹那个美好的位置,总之结实的手感让他忍不住多摸了俩把——
“还是考虑下报恩的事吧?”
“恩。”
“我要一把匕首,够锋利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