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 必须得拿出些真东西(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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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毕竟是医院,有些话还是不要留在这里讲了,”
庄叔看二叔又想挣扎起来,强行摁住他之后说,
“我觉得,有个地方应该更适合二位。”
“你们是想把我送进警察局吗?”
二叔倒是没在慌的,甚至还有些轻松的得意,是在得意他精心设计的计划吗?
就算被识破了又有什么关系,毕竟真正下手的人是二婶,今晚被当场抓包的人是二婶。
虽然说我们能证明二婶犯下的一切都是他在背后指使,但就这么送他去报案,他也只能算是犯了教唆罪。
指不定在里面活动活动,就什么也不用付出。
可是,这样的前提必须是他真的什么都没有做,只要他下过手,就一定会留下痕迹。
比如,当时在外面小路上打晕我的人,究竟是谁?
从时间跟体力上来考虑,这个人肯定不是二婶。
而老常,他为了能洗脱杀人的嫌疑,冲我拿出了他回来时的车票,证明在事发的时候他根本不在。
其实他不拿出这样的证据,我也没怀疑到他身上,在见到他的时候,就基本能确定他不是袭击我的那个人。
毕竟老常身材对于一个成年男性来说,实在是太过于瘦弱跟矮小,是无法对我造成我背上的那些伤痕。
就算是老常力气很大,但以他的个头,抡起棍棒之后对我着力点最重的应该是背部下半及腰部。
我身上的伤痕表明,这个袭击我的男人,个头要比我矮,但并没有矮到老常这个地步。
这种范围的身高,倒是跟二叔非常符合。
当天二叔在镇上跟老朋友聚餐,这一点他已经跟警方讲了,在我出事的时候,他确实已经跟朋友结束了聚餐。
但他喝了些酒,脑子有些昏沉,便拒绝了朋友送他回家的好意,独自坐在路边吹着晚风清醒一下后,选择走路回来。
二叔也向警方表示过后悔的情绪,如果当天他能回来得早一些,也许就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现在想来,他这番言辞还真是虚伪到让人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