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彩礼法(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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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酒菜,吃喝着,朱志远对柳眉道:“姐,我有个想法,明年两会,想给人大法工委上个提案。”
“什么提案?”柳眉问。
“彩礼法。”
“彩礼法?”吕珍讶异。
顾瑶则叫:“看上哪家姑娘了,要你给彩礼,给多少?”
“不是我。”朱志远摇头。
他把古彪的事说了,道:“相亲之类,男女之间,本无感情,要是直接结婚还好,但订婚的话,女方往往就有些推三阻四的,可男方往往性急,又想着,自己花了那么多钱,为什么不可以睡啊,有这个心理,女方推拒,他说不定就用强,但女方要是报警,就成强奸罪了,搞不好要坐牢。”
“一般不会吧。”顾瑶道:“一般来说,只要订了婚,办了酒,就默认可以同房了,现在的女孩子也开放,不会推的。”
“难说。”柳眉摇头:“有这样的可能的。”
“也不至于报警啊。”顾瑶不同意。
“不一定。”吕珍思维相对慎密:“如果本就另有目地呢?”
“那有可能。”顾瑶这下皱眉了。
柳眉叹气:“现在这社会上,风气是有些不好。”
吕珍加一句:“而且越来越不好了,人人拜金,为了钱,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
“所以,我想做一个提案。”朱志远道:“请法工委出一部彩礼法,形成法律条文,要收钱,可以,但请提供相应的义务,如果不愿意,闹出事来,那不是男方强奸,而是女方违约。”
“这个比较难。”柳眉想了想,摇头。
吕珍同样摇头:“直接形成法律,给钱就给睡,形如卖肉,这肯定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