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0 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捉虫(1 / 18)
雪莉不可能在这种时候单独逃走。
尼昂半点不怀疑自己的判断。在挂断了电话之后,他将烟掐灭放进口袋,随后垂着眼眸,回忆着二把手给的情报,并陷入了沉思。
面对初见的人,尼昂或许还会因为不熟悉而被对方潜藏的演技所欺骗,但他与雪莉见过数次面,对她性格知根知底,尼昂不认为自己还会看错人。
哪怕不考虑感性方面的原因,光是雪莉本人的性格特质,就注定让这种可能无限接近于零。
她是个聪明人。
而聪明人,是有自知之明的。
雪莉不具备独自一人摆脱组织追杀的能力,而成熟又现实的思考方式,也让她无比清楚这件事。
再者,她身上背负着罪行。
“被迫犯罪”这件事,在大多数国度的律法里,都会考虑减刑甚至是免刑。
但如何界定“被迫”却相当复杂困难。
各国的法律各有差异,但有这么一条规定的,其判断依据都大抵是要求当事人是“违背自身意志被迫参与犯罪,而其本身‘从头到尾’都没有犯罪意图”的。
可这种极其难以界定,看不见摸不着的思想类事物,本就不好判断。
为了避免有人试图以此为借口脱罪,各国的司法机关对此的判断都颇为严格——基本上只有明确进行了反抗的痕迹,或对围剿犯罪集团提供了有效帮助,亦或者说好运有其他相关证据证实这一点等等特殊情形,才有机会减刑,至于免刑,就更加罕见了。
雪莉的条件很难满足要求。
她虽然不情愿,但毕竟在组织呆的时间太长,而且的确一度安于现状过,并在之后答应与尼昂合作,主动参与了一些行动——而在做出合作这一决定,她就已经远远不属于“被迫犯罪”的范围。
与组织之外的其他□□合作,也是一种同流合污。
求助光明或者说孤身逃跑,对渴望尽快与姐姐团聚、不折手段摆脱身后阴影的雪莉而言,是最差劲的选项。
明确表示愿意给予她便利的FBI那“证人保护计划”,听着倒是不错,但却不符合雪莉的需要——实际上,证人保护并不等同于免刑,对于被保护者来说,如果TA本身也是罪犯,那么需要在服刑完毕后才会被保护。而在保护期间,往往会根据被保护者个人不同处境,而被要求必须与美国政府保持或紧密或宽松的联系,例如一段时间一次的联系电话等等,本意大致是为了确保安全,但这在雪莉眼里也和监视无异。
这两点,如果雪莉只有孤身一人,或许还会考虑接受。
但她不是孤身,所以不可能答应。
怎么想都不合理,那么答案就只剩下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