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一个原配 12(2 / 4)
有女子被欺辱,这就不是小案子了啊!
李母先是一愣,随即一脸崩溃,她都说让大人不要追问了,偏偏人家还非要问。
这怎么答?
这个问题,林琴兮也想问啊!
李家在县城里不算多富裕,但也衣食无忧,家中还养着下人,虽然没让她吃多好,也没亏待了她吃穿。所以,她出门的次数都能数得出来,大部分都是和李母或李泽彦一起,身边还带着下人……她要怎么编出被人欺辱的前因后果?
情急之下也不好乱编,万一说得错漏百出,那才真的触犯了律法。答不出来,哭就对了。
林琴兮仿佛当真想起了当初被欺辱的冤屈一般,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看她哭得伤心,大人不好追问,看向李母:“把你知道的说出来!”
李母:“……”她也不敢乱编啊!
可林琴兮只顾着哭,她也想哭。但她不是被欺辱的女子,怎么哭?
“我不太清楚,琴兮她自小懂事,被欺辱后也没跟我说。后来我们搬到府城,她写信过来,我们一家人才得知她竟然被人欺辱,甚至还有了几个月大的身孕。”李母拿帕子擦眼泪,伤心得真情实感:“这种孩子怎么能生?当时我就找了大夫想要帮她落胎,可她月份大了,大夫说大人都有危险。她娘走得早,我答应过要照顾好她……所以,一咬牙,便对外宣称她嫁过人。”
说到这里,她还不忘强调:“只是我没想到小时候乖巧的小姑娘,长大了性子左成这样,为了不嫁人竟然勾引我儿。还有今日这事,她竟然买通奶娘,让奶娘冤枉娉婷。早知如此,当初我就不该收留她!”她着捶胸口,痛心疾首哭喊:“我对不起表妹,我没帮她护好女儿,也没帮她养好琴兮……我错了,琴兮不跟着我,或许能过得更好……”
知府大人为官多年,见识颇广,有意无意听说了许多人的惨事。这事情和那些比起来,算不得多惨,他脑子清明,再次问:“林氏,当初的事你还想得起来吗?”怕林琴兮不搭理他继续哭,知府大人声音加重,很是威严。
林琴兮哭声一顿。
李泽彦站在一旁,手心都急出了汗。他也怕情急之下林琴兮编得漏洞百出,急忙道:“大人,这是表妹的伤心事,还是先审奶娘吧?”
甜娘的所做所为方才她已经招认了一遍,又有李母佐证。事情已真相大白,大人看林琴兮哭得厉害,便也不强迫,道:“林氏,你故意污蔑张家女儿,人证物证俱在。苦主报案时已经说了,不需要你赔偿,只道歉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