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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王熙凤、败!(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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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凉风轻拂,吹动檐下一枚铜铃,发出一阵空灵悦耳的铃声。

阳光暖煦,透过窗纸照进屋里地案卓上。

贾琮端坐于案前,手中持有一只柔似少女青丝的湖笔。

蘸上临窗案几边的砚台墨汁,笔尖刚柔并迹。

字迹从右到左竖写,端端正正、清清秀秀。

偶有一错又一叉划掉,那几排字是孟子的:

“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者,父母国人皆贱之。”

书法一类最是讲究勤学苦练,即使是兰亭集序中那么多个“之”字也变化多端。

传闻王羲之练字,喜好养鹅观之,描摹形态。

一湖池水皆被毛笔洗黑,方才成就一代书圣。

但勤修不辍,毛笔字总能过关的,贾琮如是想道。

晴雯这丫头手巧心细,倒是非常适合给他研墨。

千古文人佳客梦,红袖添香夜读书。

似乎对于富贵人家的公子来说,都轻而易举的能拥有这份待遇。

当然,想让她服侍沐浴,定是不会答应的。

不过,贾琮倒还真没往这方面想过,自打来到这方世界。

他无不时刻都在读书、写字,到了晚间亦在细算着人生的规划。

就在贾琮沉浸在练字之时。

晴雯一如既往地从厨房端饭回来吃,其中有一道“豆腐皮包子”,这是她最钟爱的食物。

另外还有不少精致的荤腥,伙食比往常好了很多,这才像个公子该有的饭食,琮爷的发难早已传遍阖府。

晴雯很清楚这些变化的来龙去脉,她今日依旧梳着个三丫小辫儿,粉红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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