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的第十个生日(1 / 4)
新历52年3月14日
今天是,我的生日。
十年前我来到了夜蔷薇,以一名孤儿的身份。
位于赛瑞利安王国东面的维斯珀尔森林的夜蔷薇宫,是一家孤儿院,加上院长在内夜蔷薇一共有十九人。失去亲友的人,我们这些人,流落到了夜蔷薇,成为了彼此的家人,一个大家庭。
那一年我正好七周岁,然后,整整十年,在夜蔷薇我已经度过了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天。不,应该是三千六百五十二天,也可能是三千六百五十三天,反正不是三千六百五十四天。不过这也不能怪我,这种事本来也很难记得清,毕竟只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吧。
就像把日历上的一页撕下也并不会将时间挪走吧。不然的话,时间的概念岂不成了空间的概念?或许也说不定,毕竟是模糊的概念,一直如此。
穿好了衣服,我推开了房门,走出了自己的房间,来到了走廊。
走廊上一共十间房间,剩下九间的大门都紧闭着,虽然最外面的三间本来就是空房。
这也就是说,我是第一个从睡梦中醒来的人咯?不过因为女生的房间都在斜对面的走廊,具体情况我不得而知,不好妄下结论,但不管怎么说,就算不是第一个人,至少也是第一个男生吧?那么,机会难得,重新介绍一下大家吧。
儿童的房间都是按照年龄分配的,年龄大的孩子住在走廊中靠里的房间。因此,我正好可以在走到每一扇门前时顺便介绍一下房间的主人,毕竟我的房间就在走廊最里面。
住在最里面的房间,也就是说,男生中最大的孩子正是——我——对门的本杰明。
并非是我,我今天恰好十七,而本杰明几天前已经十八了,是成年人了。按照夜蔷薇的往例,成年之后就应该回到外面的生活,自己想办法养活自己吧。但是,即使如此,本杰明也并没有走,没得到院长的同意的他并不能。从几天前两人就一直在争执,大概也一直僵持到现在吧。
从未有过的事,不知道是为什么。
当然也不关我事。
然后是李,硬要说算是损友。顺带一提我的真实年纪比他大,但是大家并不知道。
院金,夜蔷薇首席大厨,意义非凡,尤其是对我来说。
乔伊,跟院金差不多大两人关系很好,但是平时存在感并不强。
阿尔罕,人很聪明,或者应该说是有远超常人的智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