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6)
沈郁瑾很少带阮苏来沈氏集团,但集团内的人都认得阮苏。
原因无他——阮苏的脸太惊艳了。
大荧幕里的明星,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她的美不仅仅是天生的,更是后天真金白银堆砌出来的,从脚趾头到头发丝,无一不经过最专业,最精心的呵护,皮肤吹弹可破,乌发浓黑如墨,每一处都美到叫人移不开眼睛。
这样的美人儿,看过一眼后,就忘不了了。
参会的员工,无论男女,都在用余光偷偷看阮苏。
啊啊啊!太美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沈总,你真是好福气!
沈郁瑾的外貌也相当出挑,细长的凤眼清绝寡淡,偏偏左眼眼角的下方有一颗泪痣,生生添出几分妖,像神明降落凡间,赤脚踩在地狱之上,叫人不受控制的生出渎神的邪念来。
可奈何沈郁瑾是他们的顶头上司,而且他还是个患有强迫症的完美主义者,交上去的策划书,标点符号错了都会被扔回来重写,错字更是不能容忍。员工们改策划改到怀疑人生,再看沈郁瑾,只觉得他面目可憎,简直恨不得把他关进猪笼里游街示众。
可恨的资本家!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被狗男人折磨久了,突然看到大美女,大家心情都跟着变愉悦了。
美女真好啊。
他们也想要可可爱爱的女孩子做他们的老板!
此时,阮苏正乖乖巧巧的坐在沈郁瑾旁边,怀里还抱着刚从蒋程哪儿讨来的笔记本和钢笔,瞧那架势,好像真是来旁听学习的。
沈郁瑾眸底里不由的染上了笑意:还挺像模像样的。
他这一笑,员工们都惊了。
窝凑,他们看到了什么?沈大魔王刚才是笑了吗?
之前明明每次开会,沈大魔王都是摆着一张脸,有时候脾气上来了,直接摔策划,摔完后助理还得马上捡起来,不能让他看到会议室里有一丝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