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不算太坑(2 / 5)
如今穿越习惯了,到没有前几次的焦虑,虽说这回丢了一次假期,但假期总会有的,再说事已至此,还能如何?
变成男人也没第一次那么难受,事实上穿到古代,男儿身比女儿身要好些。
方若华没看过原著,不过听看过的网友简单一说,到也明白过来,这是一部种、马,男主是穿越来的,一路搞发明创造,踩各类boss,顺便收美人,小家碧玉,大户千金,徐娘半老的寡妇,从良的名妓,总之无所不包,而且一言不合便开车,作者描述十分之露骨,堪称放肆且嚣张。
咳咳,所以这本书没写完就被和谐掉。
从原主的记忆里他到是知道,穿越男主应该已经来了,因为已经有传言说东山村的小秀才林远南从古书里找到一个烧酒的方子,能制烈酒,如今整个东山村都因为烈酒发了家。
原主还很是不屑一顾,觉得对方做商贾之事,有辱斯文。
咳咳,要方若华说,别管这个穿越男是不是种、马,对方想着赚钱的心思还是值得学一学,原主家都快没有二两米下锅,还端着读书人的架子,真打算饿死一家老少不成?
顺便说一句,原主读书不开窍,今年十六岁,还没考中童生,这辈子怕是没读书的命!
一边细细揣摩记忆,一边看屏幕,读过书的水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嘀嘀咕咕就帮着方若华把原主的身份给理顺,这回穿越到是不算太坑,原主是个文弱书生,读书人,家中父母慈爱,他本人有些拎不清,自高自傲,但也是这个时代普通没天分,没见识又有奢望的典型,很普通的一个男人。
之所以在书中被记下一笔,还是因为他的姐姐。
刚才来送蛋羹的,就是原主的姐姐,是第一个对穿越男情根深种的农家女,只是因为早已嫁过人,如今夫婿病亡才回家待着,除了给穿越男主送过一次自己攒下的银钱之外,再未出场。
男主追求女人来者不拒,但也要看质量,不求别的只求颜好,原主的姐姐样貌不差,但和男主身边的角色佳丽比就差远了,显然不符合标准。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视线看到桌子上的蛋羹,虽然不怎么喜欢吃,不过还是端起来吃了一口,然后就探头出去,挥手叫:“细妹,来。”
院子里冒着雨砍柴的小姑娘犹豫了下,还是迟迟疑疑地走过来:“哥。”
“吃吧,我饱了。”
方若华把蛋羹塞小姑娘手里,他要是不吃一口,这家里如今也没别人敢吃。
那小姑娘长得太瘦了,瘦骨嶙峋,轻轻一摸,全是骨头,堪称吓人。
听二哥这么一说,小姑娘明显有些不敢置信,随即想到什么,咬咬牙,抱住碗大口大口地吞咽,一边吞,眼泪鼻涕都落下来,看得方若华毛骨悚然,连忙翻出块帕子给她擦了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