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4 章(4 / 7)
事实也是这样,人生苦短,因为她在有能力的时候,就及时满足了自己的各项需求,所以哪怕是忽然猝死穿越,严绮云也没有感觉到上辈子有什么遗憾。
她想要的东西以及想做的事情,基本上都做了。
草原上兔子很多,而且品种和中原也有些差异,当然...书本上经常学到的“小白兔”一般自然中还是比较少见的,一般都是灰褐色皮毛,毕竟白色比较显眼,不容易生存下来,特别是草原这种开阔的环境。
天空中盘旋的鹰可不是吃素的,这些兔子可是非常不错的食物。
不仅鹰以及其他肉食动物喜欢捕猎兔子,草原上生活的人类也喜欢猎兔子,除了因为兔子皮毛可以保暖,兔肉也好吃以外,还有一点就是,草原上的兔子如果太多,那一片区域的草场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兔子是草食性动物,这种兔子还喜欢连草根一并扒拉出来吃掉,繁殖起来也快。
多方条件下,导致打兔子这个活动在草原上算是大家闲时比
较喜欢的娱乐,除了好处外最重要的就是,打兔子其实挺有难度的。
兔子灵活,草叶间还有各种各样相连的兔子洞,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它们跑掉,加上草原上的兔子虽然比其他兔子要大一些,一只也最多五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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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正是严绮云十分热衷的活动之一。
在生胤祈前,以前每次康熙去打猎都带上她,后来怀孕生子养身体,就没那么频繁了。
十几个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嫔妃以及蒙古贵女各自骑着马儿,拿着弓箭弹弓等各种各样远距离的工具,各自四散开来寻找猎物。
这边是被清扫过的,大型猎物不怎么多见,边上还有侍卫和宫人跟着,安全性倒是不用担心。
严绮云眼睛尖,一下就瞧见了一只因为她们的动静而被吓得到处跑的大兔子,瞬间就驱马跟了上去。
那兔子的速度可以真不慢,如果直接停马拉弓的话,估计就来不及了。
不仅仅是打兔子,打其他的猎物也是一样,那种特别敏捷的如果不紧紧跟着的话,肯定是打不到的。
所以便是自幼生活在蒙古的很多人,在打兔子的时候一般都不会选择用弓箭,不是准头不够,主要是不够方便。
她们一般都选择直接“扔坨子”,也就是扔石头,或者用投石索。
虽然看着好像没啥技术含量,不过那种经验丰富的一只手驭马,另一只手扔石头或者扬起投石索,准头够的情况下,一打一个准。
尤其是投石索,一只手就能操作,在空中转几圈,力道远比直接扔要大,别说是打兔子,打大一些的猎物也够用,就是更考验准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