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婉贞笔鉴(2 / 3)
第二个是···夺舍者和被夺舍者都要拥有灵根。
第三个是···异性之间不能进行夺舍。
好像还有个附则,不过我实在记不清了。
这副骨架居然是一位有灵根的女性,真不知道我是该感到高兴还是悲哀,但是按照三大法则所,我是否无法再进行夺舍了呢?
不行,我必须要换一副躯壳,倘若一辈子让我待在这副骨架里,我还不如死了算了,但是三大法则是铁律,我究竟应该如何做呢?
第一五六章:这试验真不容易啊!好在,一切辛苦没有白费,我终于还是想到了应对三大法则的办法。
法则之所以叫做铁律是因为:人是建立在外界物质的基础上,有了世界才会有人,所以你在享受这个世界的给予之时,就要受到这个世界的约束,而法则就是那道约束,换言之——法则就是这个世界制定的法律,只要违背就要被处罚。
但是···这个世界钻法律漏洞的人还少吗?
我想到的办法姜—瞒过海:如果我能混同在一群灵魂中同时去夺舍一个人,法则是否会发现呢?
第二七三章:法则远比我想象的要强大,好不容易凑齐了百余孤魂,还是无法逃脱法则之眼,好在这次我用的是一缕分魂,如果是本体的话···那个下场···我必须要思考万全才行啊。
如果连第一步都这么难,那我是否要思考下,夺舍后是否会因为独自占据躯体而受到二次惩罚呢?看来还是要找个媒介才行啊···
第三三四章:终于制成了这些魂器,找谁去实施呢?远学那孩子最单纯而且能力偏向于群攻,用于收集灵魂是再好不过了,鲁青(城主)一身寒冰属性正是蓄养冰焰的最佳灵躯,剩下的选谁去执行好呢?恩,就用那只杂交的犀狮吧,它不是头上正缺一个角吗···
第三九七章:这个世界灵气如此稀薄,这些灵根拥有者,怎么灵根如此混乱,我到那里去找一个拥有上好灵根的人呢···
第四一七章:今,夜叉告诉我,居然有一个魂修经过这里,简直是助我也!
第四一八章:今猿猩带回来了那个女孩,居然拥有暗火灵根,把这样的才资质送到我面前,莫非是意?哈哈哈哈。
第四一九章:那个女子已经连续喂食了腐心丹十三了,估计药性也已经传导的差不多了,现在万事俱备,只差鲁青的养魂灯和那个魂修的到来了···
这里已经是倒数的章节,也是夜叉的最后一章,就是这般跳跃的看,白辰还是用了盏茶时间才看完,这些不愧为夜叉精选的章节,在看完之后,白辰终于明白了血祖的意图——夺舍。
在金城时,白辰亲眼看到了朱成林的蜕变,所以,尽管不是十分理解,但白辰相信《婉贞笔鉴》绝不是胡编乱造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