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王怜花,迷路二人组(1 / 3)
离兴云庄不远处有一座庄子,是个北地来的客人建的别院,论景色,丝毫不逊色李园的典雅,只是常年不对人开放,这才少了几分人气。
更有趣的是,这庄子和它的主人居然共用一个名字——都叫“怜花”。
“自传芳酒翻红袖,似有微词动绛唇。雾气暗通青桂苑,日华摇动黄金袍。垂手乱翻雕玉佩,背人多整绿上鬟。纤腰怕束金蝉断,寒鬓斜簪玉燕光。黄鹏久住浑相识,青鸟西飞意未回。帘前春色应须惜,楼上花枝笑独眠。”
风过梅林,卷起梅香千堆雪,飘扬起的朗朗吟诗声里,是浓郁的红炉煮酒的香甜。
一只白净的能让天下女子都艳羡的手正执着小扇,轻轻煽动着炉中的火,手的主人名叫王怜花,是江湖公认的博学才子。
听着茶炉咕咕作响,他笑看一旁脸色苍白的李寻欢,谈笑道:“如此美景,可惜陪在王某身边的不是一等一的绝色,反倒是个病入膏肓的江湖落魄人。”
李寻欢苦笑着掩唇,皱眉喝下一碗苦涩的药汤,拿起白色的丝巾擦了擦嘴,道:“若不是你的博学吓走了叶神医,这江湖落魄人也不至于病入膏肓!”
半個月前,六阳神拳顾人玉护送神医叶天正来庄子上为他瞧病,后来和王怜花交流起医学,彻夜长谈,三日之后留下一剂药方飘然而去,留言有王怜花在,他这一身医术毫无用武之地。
“那是他医术不精,与王怜花何干?”王怜花并不惭愧,反倒得意的眉飞色舞起来,手中挥起的扇子也快了许多,酒香顿时更浓郁了,调起了李寻欢肚里的馋虫。
但他知道,这酒一定没他的份。
王怜花故意嗅着酒香,颇为沉醉其中,主打的就是一个诛心下酒。
小李飞刀无奈摇头。
王怜花得意的端起了酒。
但酒盏刚递到嘴边,便听见梅林中匆匆响起了脚步声。
裙摆扫过落雪枯叶,丫鬟脚步间带着慌乱,人还没有来到王怜花的面前,身子已经跪了下去,雪地膝行数十步,留下两道长长的雪痕。
“主人,兴云庄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