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 发行权(2 / 3)
“……书中形容法人之笔构,弃旧开新,奇甚,妙极……”
一路看完序篇,结尾落款却是宁晗的名字和私印。
许清元不动声色地翻开正文,果然是几年前她写过的那篇公司法、合伙企业法。
她细细看过,发现许长海确实增删修改多处,现在手上的版本更加符合现在的时代背景,可以想见他绝对是用心斟酌推敲过的。
不过,许崧之的名字凭什么挂在上面?
“咦?”许清元略略翻完,故作吃惊道:“弟弟长进如此之大,我竟一时分不清哪些是父亲改的,哪些是弟弟改的。”
许长海脸上的表情有几分尴尬,他以拳遮口,虚咳两声,换上一幅语重心长的语气道:“你弟弟,你是知道的,人是聪明的,就是还没开窍,为父想着这样一本奇书,如果刊印上咱们一家三口的名字,将来传出去也是一段佳话,清元可是觉得有哪里不妥?”
许清元心里冷笑:说的这么好听,还不是为了给你儿子的将来铺路。她跟许长海好歹是对原文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修改,以使其更加符合时代背景,署名勉强也说得过去,许崧之什么也没干就想享现成的,许清元不愿答应,但看许长海的态度,似乎相当想效仿苏轼一家子,也给他们家族挣个书香世家的名声。
如果真有这样的声誉,许清元也不抗拒,但前提是许菘之得有真材实料。什么也没干就让他这么轻易地占这么大的便宜,她可不答应。
她表露出一丝担忧,道:“如此甚好,只是纸终究包不住火,万一将来被人问及,弟弟照本宣科,说出来话的终究浅薄,人家再以为咱们一家子名不副实,岂不适得其反?”
许长海点点头,也叹:“为父对此也有所忧虑,可惜你弟弟实在不争气。”
“女儿倒有一个主意。”她回身看着许菘之,轻声道:“不如让弟弟写一篇后记,附在本书末尾,既可以记述父亲笔耕不辍的辛苦,又无须研究两法的深意,如此把他加上也说得过去。”
许清元的意思很简单,挂名可以,但只能算是个“名誉作者”。
听到女儿的建议,许长海怎么会不明白她的意思,只是女儿现在科举有望,本书也确实是她的心血,她肯让步已算很好,就算是长辈也得借坡下驴。况且这个结果他还算满意。
坐在旁边的许菘之知道自己占了姐姐的便宜,少年人的冲动让他非常想喊出:我才不用你们施舍!但留意到父亲看他的眼神后,只好憋着气给父亲、姐姐行礼。
成为秀才之后,许清元出门一般只穿朝廷统一制发的墨蓝色衫裙,这是给女生员的制衫,用以区分她们与普通女子的身份。路人看到后就不会指责她一个女孩子出来抛头露面。
有了这层方便,本书的筹备刊印事宜便主要由许清元负责。此事说来也简单,只要把书上这几个人名一亮,哪家书局都上赶着献殷勤,不过她还是仔细比对过后,才选中一家叫明德书局的店铺,把手稿交给了这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