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知遇之恩?(2 / 2)
赵构见自己的敲打对方已经领会,就不便过于纠结此事,适时的提出了对变法中吏治方面的疑问。
“回官家话,我朝自太祖始便奉行重文抑武之国策,以致于文官数量大大增加,另外科举选拔过于简单造成大量文官空有名而无实职,俸禄却一分不少。另外朝中卖官鬻爵之事,世袭恩荫之事都屡见不鲜,同样造成大量官职产生。最终便是有名无实,有俸无事之官大有人在,造成朝廷收入的大量损耗!”
在一旁的李光早已按捺不住,吏治这部分是他的分内之事,自然对情况也是一清二楚。
他讲的确实是当下大宋朝面临的严峻问题,文官体系过于庞大臃肿,同时有名无实的官员过着有俸无事的日子,逍遥快活而无所事事,对朝廷来确实巨大的经济损失。
“李卿所言乃是症结所在,清晰明了,然眼下朝臣们对症结都非常清楚,朕需要的是变法如何破之?”
“臣以为,科举纳才不宜过于庞大,减少科举中第人数,不再恩科官位,此事乃是第一步。朝廷制定各省各部各司之编制,按编定员,不在编制之中者没有官职,自然没有俸禄,此内二步。朝廷制定各部岗位之设置,按照竞争方式,能者上庸者下,此为第三步。”
李光的裁汰冗员之法与后世的定岗定编和竞争上岗颇为相似。
首先关掉科举考试产生的大量闲官的口子,然后各个部门制定编制,按照编制来定岗定编,最后就是竞争方式来决定谁能上。
这样一来不仅仅让冗官大量减少,同时让更多有能力的人能够上位。
“裁汰之官如何妥善安置?竞争之法如何让众人服气?”
赵构不失时机的提出了实施过程中会产生的一些负面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如果不解决好同样会产生不良后果。
确实面对官员的裁撤和人员的变动,对于朝局都会产生一些不利于稳定的因素,怎么处理也是考验变法者的智慧与能力。
“裁汰之官员臣以为有几个安置之法,一则择其优者而重新入仕,二则入地方重习为官之道,三则无才无德无用之人直接致仕,四则自谋出路。竞争之法则是公开竞争法则,设置公平竞争之法则,由最终评选官公正评选。”
李光详细的给赵构解释了官员的安置办法,无外乎就是这几种,归根结底还是有能力的不愁无用地之地,没有能力的怎么都扶不起来只能自谋出路。
赵构心中非常明白,此时的变法无非是在给前面几任皇帝在填窟窿。
宋太祖建国之初为了防止唐朝“朋党之争”和藩镇割据的历史重演,只能通过多设官职、广授官僚的方式以分权制衡朝臣从而达到巩固皇权的目的。
在朝堂之中,设枢密院、三司、参知政事以几个之位来分宰相之兵权、财权、行政权;在地方上设安抚使、转运使、提刑按察使、提举常平使等官职,分管各路的兵民、财赋、司法和救恤等。
这样的制度的后果就是造成机构臃肿,官员庞杂。
“裁汰冗员乃是变法之重要部分,朕决意一裁到底,绝对不会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