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萝卜鹿的本事(3 / 3)
“不是跟魔物攻城的时候一样吗?白打,晚上休息。”接茬的是谢晚歌。
“我有时候都在想,是不是哈星的光有些问题呢?”张斐立可能是研究所副所长当久了,还开始研究问题了。
“或者,是哈星的夜晚有问题呢?”丹最近总是要和张斐立唱唱反调,在他旷工被扣了工资之后就开始如此,并不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工资是被张斐立下令扣的,而是因为他认为张斐立长了一张“乌鸦嘴”。
丹从被扣了工资之后,就认为张斐立的嘴“肯定是开过光的”,要不然怎么会三个人一起被刘女士扣钱……
白鹿的身躯其实比地球上的骆驼还要高大一些,但是却不像“六脚猪”一样,有着像板凳一样的身材,头顶和屁股都可以坐人,四个人一起骑,确实有些挤。
也多亏这是哈星变异后的魔物,要不然四个大男人,加起来超过半吨重,一头鹿怎么可能驮得动?
虽然“萝卜鹿”乘坐起来不如“萝卜猪”那么舒服,但是它却有许多“萝卜猪”拍马都比不上的好本事。
首先,它的速度,非常快!有多快呢?“可能已经超过音速赛车的平均速度了”,这是“专业人士”的分析。而且白鹿不仅速度奇快,而且反应还非常灵敏,要知道它可不是在专业的赛道上跑出音速赛车的平均速度来的,而是在没有路的野外。
其次,这头白鹿可是一名隐匿者,而且还是一名“统帅隐匿者”。所谓的“统帅隐匿者”,就是可以带同其他人一起进邪亚空间穿斜的职业者或者是魔物。
魔物进邪亚空间穿斜,可是他们的本能,消耗的并不是精神力,而是微弱的体力,也就是,这头白鹿,可以在体力没有消耗完之前,持续带着挤成一堆骑在它背上的四个人进邪亚空间穿斜,而它的体力,足够它驮着四个人在亚空间里跑上一整。
除了这两个最大的优势之外,这头白鹿,最起码比猪要漂亮多了,尤其是它那对修长的角,在它奔跑的时候,还能让骑在它背上的四个缺扶手,不仅美观,还有实用性。
而且它的实力,也比中等魔物巅峰的“六脚猪”要强得多,毕竟是已经踏进了顶尖实力的大门。
最令人惊喜的事情,就是它并不是纯亚空间系的魔物,而是以空间系为主的多系魔兽,不过谢晚歌并不敢让萝卜控制它施展“传送门”,因为萝卜是一株魔植,根本就没有距离感与方向感,就算谢晚歌能以“通灵”间接控制,白鹿也无法把握“传送门”的距离。
“闪烁瞬移”已经够用了,就算遇到实力比它还强的魔物,逃命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通过对白鹿的实力,谢晚歌对于顶尖的魔物的力量又有了新的直观认识,以白鹿的逃跑能力,那只路过“躺平”城的顶尖魔禽还能将它伤至垂死,实力真的只能用“高不可测”来形容了。
那是一只有着完全“晶化”的冠的巨大魔禽,虽然谢晚歌很想尊称它一声“凤凰”,但是在白鹿的记忆之中,它确确实实更像一只地球上最常见的大公鸡!
还是芦花鸡,一点都不漂亮。
更令谢晚歌惊讶的,是这头白鹿居然继承了“六脚猪”的拿手绝技“球形闪电空气炮”,或者应该是那头“大蒜”继承了。
不过,没影壳”的萝卜,是使用不出它所“继潮的技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