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 12 章(增)(1 / 6)
又过了两日,是朝廷原定每月三法司议罪的日子。
争论的还是登州报上来的那起杀夫案,女帝执意要赦免,大理寺与御史台以妻杀夫乃十恶不赦的大罪反对,即使是有圣上敕令也不足赦免,否则便是乱了纲常。
至于隶属于尚书台的刑部——因其顶头上司尚书令周玄英本人坐罪被拘,刑部尚书范宰干脆一语不发,女帝大为恼火,只得寄希望于时任大理寺少卿的谢明庭一人。
事实证明,她没有看错人。
三法司议罪之时,谢明庭以一当十,逐条反驳了包括其上司大理寺卿韦沭在内的反对赦免的理由。
犯人母丧期间被叔父聘人,婚姻不合理,则够不上谋杀亲夫,也就不在不可赦免的重罪之中;
意图谋杀,惊醒对方,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从轻发落;
被问即承,按照圣上于永贞元年颁布的敕令,应以自首论处,罪减二等,改判流刑即可。
一番雄辩逻辑严整,条理清晰,更质问一众公卿,既然口称纲常,然纲常的第一重即是君为臣纲,众人为何只认律法却置圣上敕令于不顾。
辩法辩不过,以儒家的纲常论亦论不过,众皆哑口无言。
最终,划水围观了全场的刑部尚书范宰忍不住捋须赞叹:“世称韩非子的《五蠹》论述精彩,逻辑严密。依臣看,谢少卿倒似是《五蠹》化形。”
这句玩笑话多少缓和了室中刀光剑影的气氛,满座公卿皆笑。女帝趁此一锤定音:“就依谢卿所言,判处流放,众卿不必再言。”
……
“谢有思此人,讷于言而敏于行,有勇有谋,可以为陛下心腹。”
众人散去之后,内室之间,宋国公封思远向女帝进言。
嬴怀瑜道:“这个自然,韦沭那老头子都老成什么样了,大理寺卿这个位置就是留给他的。”
“只是……”她微微苦笑,“我总觉得,他并不是真心辅佐于朕。”
身为君主,想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想让人真心辅佐,也非易事。
她是有抱负的君主,想要治国安民,励精图治。谢明庭是她一早就看中的人,本想培养几年让他入尚书台,他却自请去了刑名科,就算这两年间她屡有拉拢之意,也被他躲了过去。
她欲做兴秦的孝公,他却不愿为她做变法的商鞅。
如今,被周玄英一闹,就更是不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