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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七八 进击离皇卖身契(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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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章七八进击离皇卖身契

狐千却不甚情愿地在「卖身契」上签名。

「卖身契」乃是黄阶上品诡器,一旦签名,并打入神识烙印,即会缔结强有力的诡契,无条件地服从器主的所有命令。

不过,「卖身契」的约束时长总数,是固定的,与人数无关。

若只一人签名,需卖身百年;

两人签名,则各自卖身五十年;三人签名,则各自卖身三十三年又四月,以此类推。

总之,每当「卖身契」有新人签名,即会对诡器剩余约束总时长进行均分。

狐千却安慰自己:离皇骤然发难,应是做足了准备;等他将画诡阁另外六人也拿下,各自卖身时间不过十四年多。

就算十四年后离皇还有约束手段,也未必还会跟「卖身契」一样霸道,叫他们无条件服从离皇的所有命令。

其实按理说来,「卖身契」虽然效果霸道,但使用代价亦是不菲。

有残字灾厄,要求器主以自身一定分量的肢体为祭,才能生成诡契名额,让其他人签名。

而且,在诡器功效维系期间,自身用掉的肢体,无法用任何黄阶手段恢复;哪怕是黄阶之上的手段强行恢复伤势,也会在恢复以后,自然而然地再次消失。

总之,「卖身契」,乃是以器主卖身,换取其他人的卖身效命。

可卫元昭乃是离皇,身家之富远胜寻常修士,轻易便取出好些灵币,配合相应手段,充作黄阶诡器代价之代偿物。

所谓灵币,是灵境中都能流通使用的货币,泛用性比金元更强,相当于修行界的高等通货。

南奕在南天城凭借“万法禁行”之效逼死魔修顾永择时,曾得到一块血晶,就是灵币中的一种。

依靠耗费灵币,以及假丹之助,离皇虽是凡人,却能动用诸多诡器,云淡风轻地拿下狐千却。

很显然,于凡人之躯的离皇而言,氪金确实是王道。

在狐千却签下诡契后,离皇立即问道:“孔谦与南奕,可有旧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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