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打人(1 / 3)
秦兰兰拿着二十文和一两的碎银给李云。
“这些钱是陈晔的抚息银,你拿去县城,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娘,不用那么多,二十文就可以了。”李云只拿了二十文钱。
“出门在外,有点钱防身才好,拿着吧。如果还有剩,可以给大宝,二宝和三宝,买一些点心回来。”
“好,谢谢娘。”李云拿走了秦兰兰手上的一两碎银。
李云背着背篓,出门去村口,坐牛车去镇上,再从镇上租辆马车去县城。
李云所在的村子叫青山村,是大晋国,青州府,青山县东南镇青山村。所在的朝代,是一个架空的朝代。
青山村到东南镇有四里路,青山村到县城有十六里路,如果坐车要二个时辰。(即是现代四小时)
来到村口时,已经有几个村民在等了。
“哟,这不是陈晔家的吗?真是个扫帚星,克夫星。刚来不久,就把陈晔克死了。”
说话的是村东头陈大刚的媳妇。她与陈墨的大嫂金花是同村。两个人的感情一向很好,经常帮金花 ,欺负忠厚老实的陈墨夫妇。对李云更是阴阳怪气的,还经常叫孙儿殴打大宝、二宝、三宝。在村里横行霸道,很多村民都不喜欢她。
陈墨的大嫂金花和陈大刚的媳妇金英,是隔壁金山村的。
陈墨的大哥叫陈砚,他和金花生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儿都出嫁了。两个儿子也都成家了,大儿子陈大狗,三儿子陈大剩,大媳妇金月,是金花的堂侄女。三媳妇张翠花,是张家村的,与陈大剩生有三个女儿。没有生到儿子,金花就把家里的活和地里的活都交给她一个人做。金花和金月两个人什么都不做。
金月和陈大狗生了一个儿子和二个女儿,全家就只有一个金菠萝,金花和陈砚、金月和陈大狗可宝贝到,有什么好吃的都留给他,有什么好玩的玩具,都是他不要的才给姐姐和妹妹玩。
陈墨的爹娘在的时候,也是偏心大儿子。
分家时,把好的八间大房子分给大儿子陈砚,五亩良田和五亩荒地,也给了陈砚。
分给陈墨的是,一亩良田和二亩荒地,分给他四间土坯房。
当时好多村民,都说他们黑心,村长也不同意这样分家。
陈墨为了摆脱他们,不想和他们同住,才答应这不平等的分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