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他觉得自己应该认识这么一个人……(4 / 5)
他觉得自己应该认识这么一个人的,但想来想去,又想不起对方的脸孔,大约是因为时间过得太久,他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太多,需要投入关注的事情也太多的缘故。
“吃吧,吃完了就去睡觉。”他蹲下来,把奶盆放到小狗跟前。
小家伙低头开始吧嗒吧嗒喝奶。
它是乔栋前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一只白色的公博美犬,偏偏取名叫公主。
在那之前,池鹤一直以为自己以后会养一只猫,那种很皮实的田园狸花猫,他记得自己拥有过一只,但是它跑了,就算他每天都把午饭省下来给它吃,它还是跑了。
后来他偶尔会想,人还是得自己强大,当你站在高处,你所遇见的一切都是友善的,就像自从搬进碧波新府的大平层,连防了他十几年的庄世凯,即便不知道他在Funny Toys的真正身份,也开始对他和颜悦色,试图笼络他,想要从他身上榨取好处,希望他能为他所用。
反过来,如果你弱小,你就会连自己喜欢的东西都守不住,不是被夺走,就是自己离开,像他被庄概摔坏父亲送给他的钢笔,像他的母亲离开他成为庄概一心一意的好继母,也像那只不告而别的狸花猫。
乔栋把狗送过来和他作伴,他查过资料,见到说博美犬领地意识很强,性格很敏感,于是他又打消了再养一只猫的想法。
狗狗不可爱吗,要什么狸花猫。
公主吧嗒吧嗒喝奶,池鹤咕咚咕咚灌咖啡,几乎是同时喝完属于自己的那份东西,然后四目相对。
它还舔了舔嘴巴,小声地汪了一下。
池鹤把奶盆捡起来,冲它挥挥手,“你睡觉去吧。”
小家伙不肯走,就地一趴,看着他走进厨房,等他洗完碗出来,又屁颠屁颠地跟去书房。
池鹤拧亮台灯,打开电脑,继续没写完的稿子。
键盘响起噼里啪啦的敲击声,公主趴在他脚边,开始打瞌睡。
他正写得兴起,手机响起信息提示音,有心不搭理吧,又怕是什么重要的事,只好暂时中断打字,把手机拿过来。
一看,发信息过来的是他结缘于网络,最后奔现成功的好基友贺渊。
贺渊,笔名一苇渡江,和池鹤同一时期签约榕江文学城,分到同一个频道的同一个编辑手下,因为经常同一段时间开新文,所以经常在排行榜上当同桌,这就难免会好奇对方写了什么,遂订阅。
一看之下都觉得对方写得还不错,又在同一个编辑群里,少不得多聊几句,然后加了私人联系方式,多聊几句就发现,他们一个在容城,一个在容城下辖的临县,四舍五入等于是老乡,于是在某个国庆假期,他们线下见了一面。
彼此交换真实姓名,在街边的咖啡店里坐下,点了杯冰美式相谈甚欢,转头就开始默契地给自己的读者安利对方的作品。
这种互相帮忙推荐的事在作者圈很常见,读者也都乐见其成,觉得又多了好看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