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八章 王琼告状(第七更,献书友)(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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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九,是皇宫赐宴的日子,翰林院所有人都身着朝服,一副衣冠笔挺的样子。
明朝官员,在日常穿的衣服之外,要必备两种服饰:朝服和公服,其中朝服,故名思议,就是朝见天子时穿的,官员朝见皇帝要穿朝服,皇帝接受官员的朝拜也需要穿朝服。
官员退朝后,处理日常公务穿的制服叫公服,地方官在衙门坐公堂,穿得也是公服。公服和朝服的主要区别,在于公服穿戴不是那么复杂。跟上朝时必须穿朝服一样,在办公的时候必须穿公服。
朝服和公服都是礼服,也称法服,与之相对的,便是常服,也称便服,也就是日常生活穿戴,算作“野服”。这里的“野”跟“朝”相对,而非野蛮之意。
因为穿惯公服,沈溪突然穿朝服有些不太适应,感觉非常别扭。
朱希周见到沈溪朝服不合身,不由走过来笑道:“沈修撰这身衣服一看就不甚合身,怎不找人重做一件?这皇宫的宴席,若是衣衫不整,总归不妥。”
沈溪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摇摇头:“我看很好啊。”
也是沈溪习惯了过节俭的日子,他在被皇帝授为翰林院史官修撰后,朝廷发了从六品的官服,可对他来说有些不太合身。沈溪想到这几年正是自己长身体的时候,衣服稍微大点儿有好处,就没怎么理会,心想反正也没多少机会穿朝服入宫,谁曾想这才当上翰林修撰没几天,就要入宫觐见。
朱希周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很显然让沈溪现找人做朝服已经赶不及了,就连修改也不合适,哪怕不怎么合身也只能先凑合穿着。
正说话间,有人把王鏊写的贺词送来。
众翰林传阅一番,个个都称赞王鏊的文采。
翰林们选择性地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王鏊的这篇文章基本是参照昨日送过去的几篇草稿写成,并非王鏊的原创。
不过这没关系,因为王鏊是翰林院侍读学士,又是皇帝近臣,属于是已经从翰林院熬出头的。
而现在翰林院这些人,都还在继续熬,等将来论资排辈获得提拔任用。
“听说河南右布政使进京,状告河南巡抚贪污治理黄河的专项资金,同时将赈灾粮食变卖获取私利,奏折昨日送到陛下手中,陛下大发雷霆!”翰林院的消息永远比别处灵通,沈溪很快知道地方上又出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乱子。
沈溪对河南右布政使是谁暂且不知,但却知道河南巡抚是曾经的汀州知府高明城,要说高明城能跨级跳到河南巡抚任上,正是因为其治理汀江水患有功,被弘治皇帝特别拔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