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洞 当我离开妈妈时,我原谅了自己。……(1 / 6)
这种思绪的延伸是自然而然的。
不是所有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 也不必给母亲这个身份过高的道德压力。
母爱是有前提的,暂且不谈杨书梅与刘政兴在婚前毫无感情基础,也不谈杨书梅因失去了第一个孩子精神失常完全没有再生育的欲望。
单说强.奸这件事, 杨书梅作为受害方,就没有任何义务去爱施暴者的孩子。
婚内侵犯也是侵犯,杨书梅是非自愿的,是被迫遭受伤害的一方,她所承受的和被拐卖去山村被迫生下孩子的女性完全一致, 只要是强.奸,无论是昏醉暴力, 还是胁迫诱导, 施暴方无论是自己的丈夫还是陌生人, 情况都一样,结果也都一样。
即女性受害。
杨书梅是纯粹的受害人。
而作为受害者,小梅在怀孕后怀有的便是施暴者的孩子, 这个孩子是她无法反抗的证明,是她所承受痛苦的延伸, 是施暴者基因的繁衍,不爱他很正常。
沈欢欢很认同姜厌的推测。
“既然这个鬼屋的主人是第二个孩子,那这个孩子的童年就必然充满痛苦的,他没有感受到来自于父母的爱, 刘政兴显然已经厌恶小梅颇久,他的性格自私又自利,父爱这种情感应该很难出现在他身上,而小梅——”沈欢欢话音一顿,继续道,“从第一个孩子来看, 她是有母爱这种情感的,而且很深刻,但她没有把这种情感给予第二个孩子,从目前已知的关于小梅的信息来看,如果她是真心诚意生下这个孩子,她会爱他,而现在她不爱。”
“这只能说明她不愿意生下这个孩子,她是被迫的。”沈欢欢确定道。
赵柯普有些迟疑:“可俺看过一些报道,有的母亲哪怕被侵犯也会选择生下那个孩子,认真抚养长大…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本能吧,俺妈就说俺一出生她就特爱?”
“不能这么说,”沈欢欢认真回,“任何一个东西和本能联系在一起便成了一种绑架,好像没这种本能的人就不配为人一样。”
“我也看过相关的报道,的确有女性在被强迫生育后深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孩子的生存甘愿讨好施暴者,甚至连逃跑都要带走小孩,然而也有大量女性在逃脱困境后,选择远走高飞,终身不与自己的孩子相认。”
说到这儿,沈欢欢深吸一口气,表情逐渐严肃起来。
她看向赵柯普:“很多报道里会说前类母亲是伟大的母亲,大肆宣扬她的事迹,甚至拍成影片传播,但后类母亲同样伟大,她们过得那么苦,依旧在困境里解救了自己,努力回到了正常的生活。”
“千万不要用前类母亲的行为绑架后类母亲。”
直播间的弹幕滚动了几条:
【大家可能还不太了解小梅,做不到感同身受,但可以试试把自己代入孟春红的视角,假设春红在梨园地窖里怀了张臣喜的孩子,并且被迫生了下来,你凭什么要春红爱这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