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四章 前路迷茫(1 / 4)
一个儿子为了家族惨死西域,尸骨无存,只剩下一捧骨灰带回家;另一个儿子谋反作乱,差点将家族数百年福泽一朝掘断,流亡天下有家不得归,自己为了他殚精竭虑尽力谋划,如今他却要入赘异族……
赘婿是什么?
春秋时齐国有风俗,家中的长女不能出嫁,要在家里主持祭祀,否则不利于家运。这些在家主持祭祀的长女,被称作“巫儿”,巫儿要结婚,只好招婿入门,于是就有了“赘婿”。
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
秦汉时,贫民质子于富家,过期不能赎身,遂被招赘,因就婚于主家之女,称“赘婿”。地位低下,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极为低贱,即便是贫穷的百姓、戍边的刑徒,也看不起这种人。
身为男儿,断绝自家之血脉宗祧,世人鄙之。
女之夫也,比于子,如人疣赘,是余剩之物也……
谁能想到,堂堂长孙家的长子嫡孙,居然有朝一日要成为异族人之赘婿?即便流亡天涯、颠沛流离,但身体里依旧流淌着长孙家的血脉,岂可自甘断绝,从此认胡为父?
这简直比长孙濬惨烈死去更加令长孙无忌痛心疾首!
别说什么权益之计,更别说什么卧薪尝胆,长孙无忌已经算是一个城府深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人,可依旧无法接受长孙冲这样的选择。
一旦成为渊氏一族的赘婿,将来就算能够得到李二陛下的特赦回到长安,却还有何面目见人?
长孙无忌宁愿长孙冲此刻便即死去,亦不愿他成为长孙家的耻辱!
当即强忍着长孙濬之死带来的悲痛,对身边亲兵道“给老夫研墨!”
“喏!”
亲兵赶紧取来笔墨纸砚,一个人研墨,另一个人则换上一根粗一些的蜡烛点燃,帐内瞬间明亮起来。
另有亲兵从箱笼里取出一根粗壮的山参,用刀子切下薄薄的几片,拿着去了不远处的伙房煮汤……
长孙无忌使劲儿掐了掐自己的眉心,提振精神,略作沉思,这才执笔挥毫,给长孙冲写了一封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