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江南(3 / 4)
乞丐闻言,连忙去了。
奚三祁看着小乞丐离去,心中还在回想适才白夜出手。
无形无迹,绝对不是简单的毒药,不然不会只有陈长老一个人倒地。
再结合对方干掉了四大恶人的江湖传说(因为还有大理皇室以及西夏皇室的部分传闻,或许对方的危险性更在星宿海的丁春秋之上。
想了想他们的计划,又思考了一下让白夜继续这样“行侠仗义”下去可能的危险,他又说到:“去将传功长老也请过来。”
丐帮这边是每个月初三,由传功长老,各大舵主统一向着下面的弟子传授武学,每个月的二十八,统一开始考核武学,只要武学符合标准,就能够给予升袋,最高就是成为八袋舵主,九袋长老,如果长老位空缺,也会有八袋长老。
几个长老谈论了许久,有些说要下毒,有些说要群殴,而奚长老与陈长老以亲身经历分析白夜的手段,只怕用毒不过是班门弄斧,而群殴又怕被逐个击破。
已经成为了长老的他们也不愿意与白夜拼命,特别是缘由还是白夜干掉了几个干采生折割这种事情的丐帮弟子。
一旦流传的太广,让人以为丐帮自己就在制造大量的乞丐,就在进行人口买卖,那么别说是招新了,全冠请之类的肯定会想办法切割帮众,自立为王。
并且除了内讧以及“江湖正道”的打击之外,官面上也会对早就看“天下第一大帮”不顺眼的丐帮进行打击。
《唐律·盗贼》规定,掠卖人口为奴的,首犯绞刑,从犯流放3里。对于买方,唐朝法律规定,买方“购买”拐卖而来的人口的,也要处以刑罚,但减刑一等。此外,父母和祖父母卖子辈孙辈的,要加罪一等。
宋朝法律和唐朝法律对拐卖人口的惩罚大致相同,但是宋朝法律对官府渎职犯罪进行了惩罚。《宋会要》就提到,如果官员对拐卖人口犯罪不闻不问,朝廷要予以严厉处罚。
所以这事情的影响必须要淡化,污衣派与净衣派的矛盾也可以押后,这种事情不论利益的大头去了哪里,又归了谁,都必须是个人行为。
就像是那个一个人倒卖几千斤物资的案子一样,不论别人怎么想,结论必须是这样。
所以最后的结论,就是得想办法让白夜变成丐帮的朋友,变成他们的朋友。
而白夜却没有在意丐帮长老的谋划,也不会在客栈等他们做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