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后言(三)(2 / 2)
韩旭听后连连点头。接着他说道:“今天下午,我在龙腾五条的拍卖市场里闲逛的时候,就看到妖界个人界无数的名流大佬,都在拍卖妖血,一共30瓶,您猜猜一个拍卖了多少钱?”
“估计有1000多万吧!”
“不对一共6561万,比三年前的妖血,翻了三番,真是令人神往啊!”
田明建听后,心头一惊,他拿起放着桌子上的楠木佛珠,撰在手中,一颗一颗数着。
思考了一下之后,他说道:“枪打出头鸟。我知道了,咱们干这行已经二十有余,要不是有南宫家护着,咱们能有今天。你快回去吧!别让赫连警备局的检查人员发现了。”
“是,属下告退!”说罢韩旭便转身关门离开了。
韩旭离开后。田明建便有手摸着自己的伤疤,不屑的说:“哼!现在你不在了,这下该我大展拳脚了!”
说完,他抬起右手,控制着桌子上的一把匕首,扎向墙壁上的“乐正”二字。
……
回到南宫区,外城的第七警备局里,乐正弘益坐在办公室里,一边喝着西湖龙井御前18颗茶(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网上搜搜,我就不做过多的解释了。)一边翻阅着南宫擎天尘封已久的资料。
他品完茶后,将茶放到了桌上,立起腰,不住的读了起来:“姓名:刘振高,43岁,妖警排行榜第一名,涂山市第一位业火妖警,在妖历2012年6月12号晚九点,在长征青泉酒店火灾事件中神秘失踪,其妻子南宫玉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
接着他又打开了另一份资料,打开资料,一个烧伤的女人照片映入眼帘。她的胳膊、胸部和面部都被大火严重烧伤,甚至连她的面部特征都几乎看不见,十分的渗人。
“姓名南宫玉,女,39岁,是二家主南宫擎苍在外面和一个妓女所生的孩子,因为碍于家规,所以必须带到内城生活……在18岁的,因为不堪姐妹的百般刁难,所以在一位佣人的帮助下逃了出来……流浪到了涂山周围十里的刘家村……”
乐正弘益读完之后,不禁的翘起了椅子,看着天花板,思考道:“刘振高是擎苍的女婿,擎苍又是擎天的弟弟,那他与他之间是什么关系呀?让我想想……唉,算了!这又不管我的事,我考虑那么多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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