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早知道柱子哥这么好,我早就投奔他了!(1 / 4)
自从国家施行“开放私营企业”、“设立经济特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后,也在着手弥补一些以前犯下的错误。
比如逐步归还之前因某些原因扣押的私人财产;
比如归还私房公租的房子……
主要是国家现在有钱了!
15万家私营企业每个月交税5亿多,这可是从无到有,额外增加的收入啊!
而且随着新开企业越来越多,以后税收只会越来越多!
所以若原房主有房产证,可以证明房子属于自己,不仅要归还其房屋,连之前欠的房租都要归还!
哪怕房子里有人租住无法及时腾房,也要先把房屋产权明确,跟租户讲清楚,
“你们租的房子只是暂住,不是祖产!不是祖产!不是祖产!”
在另一个时空,这个政策是八十年代左右开始施行的。
因为那特殊几年,很多原房主要么魂归故里,要么房产证被收缴却未归还、要么房产证明丢失等,导致归还工作并不顺利。
还有一个很重要原因,大部分租户租住时间长了,潜意识里认为房子就是自己的,
“我住了二三十年的房子,凭什么收回?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是我们家‘祖产!’
不单单是扯皮,推诿,简直是将蛮不讲理体现的淋漓尽致!
此时就不一样了,因为风起没几个月就被掐灭,根本没刮起来,很多私房拥有者得以保全自身。
况且从58年私房公租到现在,也就不到十年,人们思想还未根深蒂固。
国家也明确表态,【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不能因为租户租住房子时间长,就变成了自己的房子,这对原房主不公平!”
这让房屋归还工作顺利很多。
当然房屋归还也不是一刀切,直接把所有住户清退,让他们无家可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