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耐克的“终身制”合同?专业薅羊毛的吧!(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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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只是和他说来签字,甚至于连最基本的信息都没有告之。
陈远到现在还不知道具体的事项。
刘祥见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没到上班时间,索性就和陈远好好掰扯起来。
最后陈远这才大致了解到。
一般运动员的商业代言合同有两种签方式。
大部分的运动员首选就是交给田径管理中心来运营负责。
其中好处:
其一,不用劳烦运动员再去花费精力挑选合适的公司,凡是能够送到田径管理中心的合同,对方都是有头有脸的正面公司,不会因为代言广告的事情诋毁运动员的个人形象;
其二,田径管理中心将会与公司商议商业活动时间,避免与比赛、训练发生冲突;
其三,安全性高,不存在偷税漏税和对方公司毁约的事情。
但是不好的地方自然也有。
一般来说,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的分配政策是:运动员分得50%,教练员分得15%,培养运动员的地方体局分得20%,剩下的15%由田管中心提取。
而一些没什么成绩和名气的运动员,甚至于连50%都不能到手。
相当于是少拿钱,但是安全性高,省时省力,风险低。
另外就是第二种国外比较流行的签约方式:聘用个人经纪人。
就如同国外大多数的足球经纪人一样。
这些经纪人可以帮助运动员处理一切的合同事务,运动员到手的代言费比例自然也就是高。
只需要支付给经纪人一笔小额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