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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为了户主的权益”(求鲜花!求评价票!求打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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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许多年以前,当房地产行业刚刚引用物业这种模式的时候,物业和户主的关系还是相对比较正常的。

那个时候,户主付给物业一定的雇佣费,而物业则负责帮助户主处理一些户主不太方便,或者懒得去处理的一些小事情。

比如交房租水电,又比如处理一些垃圾,再比如协调一下邻里间的关系......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伴随着物业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强势物业公司的崛起,

渐渐的,物业竟然摇身一变,从服务行业转而成为一种更加强势的管理行业去了!

他们不再是服务于户主的服务者,反而变成了下发命令,管理户主,居高临下的管理者!

就比方说眼前的一幕!

明明是户主家里着了火,打了报警电话。

按道理来说,让消防员进去救火,本来就是一个很理所应当的事情......我家他妈着火了,你他妈又没本事灭,还不许别人来灭吗?!!

又不是你家的房!

但是保安却偏偏有胆子拦下消防员......为什么?

因为这是物业的规定!

是物业雇佣的保安!而不是户主雇佣的保安!

这就是一切的根源......通过一系列乱七八糟的合同,物业的规矩已然可以凌驾于户主的意志之上了!!!

这一点,眼前的这个小区故然是个极端,但其他有物业的小区,却也一定是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这种问题。

......

再说那边正在犹豫着的保安,

他看了看眼前的焦急的消防员,然后又看了看旁边已经气的想打人的户主,和身后逐渐大起来的浓烟。

既然有人背锅,他想了想,说道:“那好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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